岗位描述:
1. 负责I期试验方案及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方案的起草和制定;
2. 负责I期及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的组织与实施,解决临床试验中的问题;
3. 负责组织临床试验的监查或稽查,确保所有试验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GCP要求和相关的SOP执行;
4. 负责I期临床试验及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报告的撰写。
岗位要求:
1. 医学或药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I期临床及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经验;
2. 熟悉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熟悉GCP等临床试验法规、制度和流程;在肿瘤、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领域有经验者优先考虑;
3. 优秀的沟通、表达与协调能力,善于与合作者或研究者进行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
4. 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可进行文献的查阅工作;
5. 勤奋,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6. 能够短期出差。
待遇:20-30万/税前
驻地:上海
汇报对象: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