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策利好,因此,于会长对2013年医药产销形势持乐观态度。
1、医药市场继续扩容,相比2012年,2013年1政府投入增长50%。
2、除中成药外,上一轮降价已完成,2013不会再全面降级。此项政策无疑给众多药企带来福音,2012年持续一年的业界降价风波使得整个医药行业人心惶惶,2013年,除中成药价格会有变化以外,其它药品价格将会保持稳定,大范围降价情况不会出现。
3、政策环境改善。胡锦涛总书记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正是基于此理念,我国医药行业政策正在不断完善。
·原研药高定价——如之前,外资原研药平均售价比国产药贵13倍,卡托普利高达23.19倍。
相关政策:《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取消“原研药单独定价”概念。“发改委将逐步缩小目前原研与仿制之间的价格差距;对新上市的原研药,将与仿制药品价格大体衔接”。
·选最低价格中标
所谓的安徽模式,药品价格最低者中标,曾经的中标状元却遭遇质量质疑。
相关政策:国发【2012】11号被于会长赞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好文件”: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国办发[2013]14号2013.2.20文件指出:“将企业通过(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
·关于境外委托加工——“委托方必须是境外制药厂商,且持有该药品境外上市许可,不得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裸包装制剂。”
·OTC不准做广告的规定将不会出台。因为此项规定与国家现行法律不符,且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和精神,不利于消费者进行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于会长还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利于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企业的发展。
·新修订药品GSP的出台,完善了以前一些欠科学的现代医药物流相关规范。如曾经的“物流中心仓储用地与仓储设施应为自有,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堆垛机不少于5台,托盘货位不少于1500个等”这些不合理规定得到纠正与完善。得益于卫生部令90号(2013.2.19)文件,物流设施无需自有,也可以租。
以上几个动作都有效地证明了我国医药政策逐步在完善。
宏观经济正在止降回升。
当然,于会长也提出了需要完善的政策。
首先就是“创新药不能进医保”的问题,如今,各行各业都在提倡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在医药行业,创新药的出现无疑对行业建设,国家建设都有利。但是,创新药成本高,研发难度大等问题导致药价高,因而被医保拒之门外。这打击了创新药研发的积极性,不利于医药行业更好地发展。于会长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提倡“比例给付”。即创新药纳入医保视乎实际按60%,50%甚至10%的比例报销,这样,不仅使得更多的人以较低的费用享受新药,更促进了医药研发的积极健康发展。
其次,《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187号)中提出的要“建设本企业或本集团中药提取车间”的规定,尚需完善。于会长认为涉及到中药提取,中药制剂方面最大的问题是缺乏中药提取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产品质量标准。不能因为这种缺失,走上“大而全”实际是低效率、资源浪费的路子。
对于这些政策的完善,于会长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内容十分有效,并鼓励在座同行一起为医药政策献言献策。
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文件2012.9.23):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71条,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3条。于会长对此的解读是,政策完善成绩很大,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应百折不挠、锲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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